关于| 联系| 地图| GAOP| 邮箱
首页>>>学术期刊>>>编委会
编辑部公告 期刊介绍 编委会 投稿须知 征订与广告 期刊年表

《自动化与信息工程》期刊编委会章程

  第一章 总 则

  《自动化与信息工程》期刊原名《广东自动化与信息工程》、《广州自动化》。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,广东省科学院主管,广东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、广州市自动化学会联合主办。创刊于1980年3月,是一份以自动化和信息技术为主的科技刊物,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。办刊宗旨为:贯彻“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”的方针,促进广东乃至全国自动化和信息工程技术的发展和繁荣;加强与国内外的交流。为充分发挥编辑委员会(以下简称编委会)的学术领导作用,不断提高刊物质量,依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相关规定,制定本章程。

  第二章 组织结构

  第一条 编委会是负责《自动化与信息工程》期刊学术质量的组织机构。

  第二条 编委会委员(以下简称编委)由自动化与信息相关学科专家组成,设主编1名,副主编4名,委员40~50名。

  第三条 编委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(含副高职称),或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;适当考虑地区、单位及专业覆盖面和学科交叉;有一定比例的中青年专家。

  第四条 编委应关心和支持本刊的建设和发展,具有广泛的社会活动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,能够为本刊承担约稿、组稿任务,并积极参加编辑部的各项活动。

  第三章 编委的权利与义务

  第六条 任期内,编委名单在《自动化与信息工程》期刊目录页公布。

  第七条 在同等条件下,编委撰写或推荐的稿件可优先录用。

  第八条 编委本人撰稿可免版面费。

  第九条 贯彻党的方针政策,遵守国家出版工作法律法规,执行和落实上级主管机关的决定。

  第十条 研究确定期刊的办刊宗旨和指导方针,制定调整期刊的学术导向、风格定位和读者对象。

  第十一条 制定期刊编辑出版的中长期发展规划,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,帮助和指导组稿审稿、栏目设置、版式设计和期刊发行等工作。

  第十二条 主编主持编辑出版工作,把握办刊方向,拟定期刊年度选题规划、组稿计划、栏目策划方案,终审签发稿件。副主编协助和执行主编委托和分配的工作。

  第十三条 编委要积极撰稿、组稿、审稿并把审稿意见及时反馈给编辑部。每年撰写或推荐2篇以上高质量学术论文,积极推荐合适的审稿人,以保证期刊的学术质量。

  第十四条 及时反映读者意见,增加读者与编辑部的联系;积极协助编辑部扩大读者队伍。

  第十五条 预约和推荐优秀论文,协助编辑部扩大作者队伍。

  第十六条 积极参与或协助编辑部组织的学术会议,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,扩大《自动化与信息工程》在国内外的影响。

  第十七条 编委原则上每2年召开1次会议,总结上一阶段的工作;听取各方的汇报、建议和意见;研究、部署和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。若有重大问题需要讨论时,可由主编临时召集编委会全体会议。

  第十八条 编委会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,以讨论协商方式确定有关事项。

  第四章 编委会的产生和任期

  第十九条 编委会实行聘任制。由期刊主办单位提出初步人选,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,依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
  第二十条 编委会的产生和调整由编辑部具体负责。

  第二十一条 每届编委会的任期为五年,可连聘连任。

  第二十二条 每届编委可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。

  第二十三条 任期内连续两年未履行编委权利和义务的编委,视为自动退会。

  第二十四条 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触犯刑律者,取消其编委资格。

  第五章 附 则

 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编辑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后,发布实施。

 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,根据需要,友好协商另行补充。

 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《自动化与信息工程》编辑委员会。

打印